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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土地出让新规:商业、办公用地禁建公寓式酒店
来源:ag官方论坛作者:ag官方论坛日期:2021/01/31浏览:
4月21日,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《关于强化本市经营性用地转让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强化对经营性用地转让的管理,本规定自2017年4月10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。《规定》拒绝转让合约中不应具体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,商业用地予以誓约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。同时明确提出,转让合约誓约办公、商业可售部分以层为单元展开销售。为更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品质,诱导房地产投机抹黑,在物业持有人和销售方面,《规定》明确提出对拟定让地块展开综合评估,转让人不应按照涉及文件规定具体商业、办公物业的持有人比例和持有人年限,并写入土地出让合约。转让合约誓约社区设施商业物业、商品住宅用地设施商业物业不应整体持有人。